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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寫的?

土地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寫的?

一、土地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寫的?

土地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寫的?

其實違約金的額度法律沒有明文限制,這是需要合同雙方自願約定的。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話(高於實際損失的30%即為過分高於),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要求法官根據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減少賠償金額。

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但不能超過造成的損失,否則會違背公平原則,成為另一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和收入的手段。

2、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對方依照合同約定要求支付違約金時,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一般來説,最高不超過損失的30%。

二、土地合同違約的情形有什麼?

土地合同違約有兩種,發包方違約和承包方違約。

發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有: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2)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3)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4)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於以上四種違約行為,發包方應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5)發包方未依合同約定交付承包標的的,對於該違約行為,發包方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包方的主要違約形式及責任有:

(1)承包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是嚴重的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承包方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對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3)承包方沒有依約定交納承包費,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土地承租合同中的違約金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就行,土地合同違約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發包方違約,一種是承包方違約,這兩種違約所要承擔的責任和違約方法都是不同的。沒有經過承包方的同意,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干涉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都是違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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