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還能否反悔
- 拆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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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在城市及農村中均有規劃,在城鎮中的人對於周邊的房價及物價有着比較客觀的認知,因此對於具體的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有着比較客觀的判斷。而農村地區多數房屋及宅基地的所有權人均是老人,而年輕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也比較少關注村中老人的狀況,而老人大多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對於土地、房屋的價值及補償標準也沒有準確的認知,在拆遷時有的老人就認為比較低的不合理的補償標準雖然差強人意,但標準統一不會改,周圍人也都這個標準拆遷的,再加上村委會輪番動員,耳根子一軟,就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再等到家中兒女得知此事後早就為時已晚,補償協議早就已經簽署,於是便向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來諮詢該協議究竟是否有效,有沒有其他的挽救措施,來提高補償標準。
房屋徵收拆遷類案件的諮詢中,補償標準不合理的情況在農村地區比較常見,我們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先看實施徵收拆遷工作的主體是否是政府或是其下屬部門,再在村內實施的補償標準和當地政府所規劃的補償標準是否一致,最後再審查政府的補償標準究竟是否合理。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均不相同,所以拆遷補償的標準很難做到全國統一,若是您認為拆遷補償的標準不合理,便可以委託律師來啟動調查,來提高您的補償標準。
房屋的所有權人在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後,補償協議中的約定便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若非存在特殊情況,不應隨意反悔。
而上述的特殊情況也有許多種類,在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可以依法撤銷的合同有如下幾種:
①存在重大誤解;
②欺詐、脅迫、趁人之危、顯失公平,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可向法院主張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由此可見,認定合同無效的門檻顯然比可撤銷合同要高很多,即便是想要主張撤銷合同也並非易事,還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加以支持才可以。因此,簽訂拆遷補償合同寥寥數筆,但隨之而來的風險若是沒在合同簽署前就提前瞭解,之後就一定會承擔不審慎行事的責任,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依舊可以反悔,但事後的補救過程會十分艱難。
若是您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請一定要叮囑老人切勿輕易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儘量在子女的陪同下仔細閲讀協議內容,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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