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債權能轉讓拍賣嗎
-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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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屬於從權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抵押權不得與擔保的債權分離,單獨轉讓給他人。抵押債權在進行轉讓、拍賣時,抵押權與債權應當一併轉讓。抵押物一般為不動產,根據《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相關規定,以登記為公示方式,對抗善意第三人。故抵押債權在進行轉讓、拍賣時,應當與債權一併轉讓,並且辦理抵押權人變更登記手續。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併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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