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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勞動仲裁後公司要做哪些

被勞動仲裁後公司要做哪些

被勞動仲裁後公司要做哪些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後公司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若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也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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