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

補籤合同和倒籤合同有什麼區別?

補籤合同和倒籤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補籤合同和倒籤合同有什麼區別?

補籤合同和倒籤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補籤”,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簽訂勞動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簽訂日期為補籤合同的時間。

勞動合同“倒籤”,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補籤勞動合同,將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時將簽訂日期寫成勞動關係建立之初的時間,即簽訂日期造假,簽訂日期並非籤合同當天的日期,而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合同開始的日期。

可見,“倒籤”與“補籤”之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簽訂合同的時間是寫在真正簽訂合同之時,還是寫在勞動關係建立之初。

二、倒籤合同存在的風險類別

梳理倒籤合同存在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對於合同簽訂前的履行過程,由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容易產生法律糾紛,而一旦產生糾紛後由於證據難以取得,解決起來又比較困難,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無法體現,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工程量變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為依據,爭議將難以順利解決。對於採購合同,可能因為標的設備的市場價格浮動或運輸損失風險而發生爭議,又無法出具相關合同證明,如適用合同履行地或貨物交接時的市場價格,可能因市場價格浮動變化較大,導致企業經營付出更高的成本,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補籤合同違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規定,導致合同管理質量及效率的下降,擾亂企業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補籤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時間遲於合同履行,但其他條款內容與正常簽訂的合同一致,導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關期限規定產生邏輯上的衝突和混亂(如合同約定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而實際生效前,合同已經履行完畢等),同時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貨、驗收、付款的時間及條件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等,這些問題都給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帶來了不良影響。有的單位為了趕在年底之前把計劃資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內因計劃資金不夠、計劃未下達等原因未結算的項目,集中籤訂大批合同,導致合同立項審批和履約結算手續幾乎同時進行,造成年底突擊花錢和結算現象,擾亂了企業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

(三)存在企業內控審計風險。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內控管理流程中明確規定了項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審批、簽訂、履行等管理環節和流程,規定了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管理權限。倒籤合同無論是否給公司造成實際的危害後果,都違反了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導致內控制度的執行偏差或發生漏洞,應當避免發生。

(四)存在財務信息失真風險。若不簽訂書面合同,則會影響財務部門的及時入賬管理,在財務部門的成本、應付賬款、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上無法如實顯示項目相關的費用列支情況,導致會計信息無法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成本狀況,形成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容易引發成本失控、決策失誤等經營風險。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同時在合同中也會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雙方在確定了勞動關係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來維權的。

標籤: 籤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hiwu/hetongxiaoli/g933v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