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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業保險金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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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業保險金有多少

成都失業保險金能有多少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成府函〔2013〕49號)和《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從2013年7月1日起,成都市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温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為每人每月840元。

二、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為每人每月749元。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轉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1〕317號)等相關規定,由失業保險基金同步支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四、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和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按規定作相應調整。

標籤: 成都 失業 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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