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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要上環社保能報銷嗎?

女職工要上環社保能報銷嗎?

一、女職工要上環社保能報銷嗎?

女職工要上環社保能報銷嗎?

上環費用可以用生育保險報銷,上環費用屬於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屬於生育報銷的報銷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二、女職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什麼?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四、生育保險報銷材料都有哪些?

1、醫院病歷原件和複印件;

2、醫院診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財税部門印製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

4、與收據(發票)金額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或有醫院印章的手工記錄清單);

5、《生育證》原件和複印件或《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和複印件。

司法實踐中,生育保險跟醫療保險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在女職工使用生育保險報銷了上環費用以後,不能重複用醫療保險報銷,如果單位沒有給女職工購買生育保險,原則上產生的這些費用都應該由單位承擔。

標籤: 女職工 社保 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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