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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險和意外險可以同時使用嗎

工傷險和意外險可以同時使用嗎

工傷險和意外險可以同時使用嗎?

工傷險和意外險可以同時使用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雖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並未為其購買工傷保險,但工傷保險具有強制性,應當由單位出資購買,未購買則應當由旅行社按照工傷標準支付相關賠償金。

其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屬於商業保險,其與工傷保險性質不同,可同時並存。如果發生工傷了,勞動者一方面獲得商業保險的賠償,同時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在獲得人身意外傷害險賠償後,仍可以主張工傷保險賠償。用人單位不能以職工已獲得人身意外傷害賠償為由進行抗辯,職工可以同時得到該兩種賠償。

工傷保險是企業給職工繳費的,是法律賦予的法定義務,企業不繳納的,發生工傷事故,由企業支付全部工傷保險費用,賠付較高; 商業保險屬於自願協商的合同範疇,是雙方自願約定的,不具有國家強制性,發生意外事故的,有保險公司支付部分費用,賠付較低。原則上是可以雙重享受,但是因為報銷的票據只有一套,一般只能報銷一種保險。如果用人單位只買了商業保險,那麼勞動者一般是可以享受兩次報銷的,具體情況各省規定不一樣。

沒有衝突,兩者依據的法律不同。工傷險依據的是《工傷保險條例》、意外傷害險(人身保險)依據的是《保險法》。出險時,兩險的傷殘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時享受(例外規定:以比例報銷方式賠付醫療費的,醫療費合併賠付額不超過實際醫療費用,即醫療費不可重複賠付)。工傷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傷殘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具體賠償金額須根據傷殘等級、本人工資及當地平均工資而定。如協商索賠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

首先確定的是這兩種保險的種類不同,在面對賠償時並不衝突,而且保險並不是盈利性質的都可以得到賠償。工傷險和意外傷害險根據的法律條例也是不一樣的,並不衝突,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的同時進行賠償。

標籤: 工傷 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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