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 >

員工退休後有何十級工傷待遇?

員工退休後有何十級工傷待遇?

員工退休後有何十級工傷待遇?

一、員工退休後有何十級工傷待遇?

員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到的十級工傷的待遇是:工傷十級職工退休前與遭受事故傷害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領取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工傷保險關係已經終止,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退休後舊傷復發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相關內容拓展

1、工傷十級的待遇是7個月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時即可結算。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結算,但工傷職工退休勞動合同終止的,不予支付,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一)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是否需要治療應由治療工傷職工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員工在在職期間和退休後可以享受到的十級工傷的待遇。十級工傷在合同期滿或者退休後是不能繼續享受原在職期間的工傷待遇,但是如果之前所受的工傷再次復發,並且經醫院的診斷確定需要再次進行治療的,可以繼續享受工傷待遇。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peichang/gongshangpei/o8kz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