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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能否向受益方主張勞務費

無因管理能否向受益方主張勞務費

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後,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無因管理,是一種債權,管理人是可以要求被管理人給予必要費用的,但是必要費用只是因為管理所支出的費用。

無因管理能否向受益方主張勞務費

法律依據:《訴訟時效司法解釋全文》 第九條

 管理人因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給付必要管理費用、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無因管理行為結束並且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本人之日起計算。
本人因不當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管理人及損害事實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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