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春節放假是否可要求工期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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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執行,春節不屬於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情況。
春節期間停工、復工時間,是否可以作為工期順延時間的書面證據,要看停工、復工造成的原因,如果不是發包人的原因,而合同中未明確春節期間工期順延,則不可以作為工期順延的理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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