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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書辦理遺囑繼承房產公證可以嗎?

法院調解書辦理遺囑繼承房產公證可以嗎?

一、法院調解書辦理遺囑繼承房產公證可以嗎?

法院調解書辦理遺囑繼承房產公證可以嗎?

法院調解書辦理遺囑繼承房產公證是可以的,調解書存在法律效力,對相關情況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上訴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二、房產繼承的步驟有哪些?

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遺囑繼承房產的具體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房產公證程序來進行處理,特別是還需要提交有關的材料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對於遺囑繼承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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