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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事實證明材料有哪些證明力是怎樣的

勞動法律事實證明材料有哪些證明力是怎樣的

勞動法律事實證明材料有哪些證明力是怎樣的
勞動法律事實證明材料有哪些證明力是怎樣的
勞動法律事實證明材料: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上述證明材料都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有利證據,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都會認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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