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勞動合同違約 法律 關注:2.68W次 畢業生違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之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雙方沒有建立勞動關係的話,就不需要賠償違約金。 標籤: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違約 畢業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x9zj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