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和挪用特定款項罪區別 法律 關注:1.89W次 濫用職權罪國家工作人員範圍: 刑法第93條將國家工作人員的概念界定為“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標籤: 勞動合同 款項 挪用 濫用職權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ve0e5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