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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的離婚傳票

收到法院的離婚傳票

收到法院的離婚傳票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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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法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也指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傳票是記賬憑證的同義語。有現金收入傳票、現金支出傳票和轉賬傳票等。當銀行的會計憑證作為記賬憑證使用的時候,因為要在銀行內部進行傳遞,因此,記賬憑證,又稱作“傳票” 。



    1、當法院給你送達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簽收,因為不管你是否簽收傳票,之後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你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後的訴訟對你不利,一句話,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殆戰。



    2、簽收傳票之後,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為你是當事人,有權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你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個很重要,因為你要應訴甚至反訴一定要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



    3、從法院處獲得你參與訴訟的相關法律文書、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



    4、瞭解了基本情況之後,最好諮詢一下民事訴訟律師,請律師分析一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説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



    5、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6、在舉證期限內,蒐集並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果是要將反訴狀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議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而且一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後訴訟之時作為輔助證據。



    無論是什麼時候,當我們收到法院的傳票時,我們都要一定要積極參加庭審,不管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因為我們置之不理,不出庭的話。執法部門就會認為我們默認這一罪行,同時會將其納入我們的個人徵信中,這對我們後期的影響是很大的。我們個人不方便出庭的話,可以委託律師代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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