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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勞動合同原因

接觸勞動合同原因

接觸勞動合同原因
勞動合同無效原因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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