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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交付與佔有改定

簡易交付與佔有改定

簡易交付與佔有改定
簡易交付與佔有改定區別有什麼

1、生效時間不同:簡易交付是買賣合同生效後,所有權轉移。佔有改定是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又成立了允許出賣人繼續佔有該物的另一個合同,則另一個合同生效時,視為所有權轉移。

2、買受人佔有方式不同:簡易交付是買受人事先直接佔有,佔有改定是買受人間接佔有。

3、簡易交付指的是消滅讓與人的間接佔有,而佔有改定指的是讓與人為受讓人設定間接佔有。

4、適用範圍不同:簡易交付可以適用於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佔有改定只能適用於動產物權的轉讓,不能適用於動產物權的設立。

簡易交付應該是最為省事的一種方法,如果是簡易交付的話也很少會引發不必要的糾紛,既然簽完合同之後轉讓行為就已經生效了,那最好在籤合同之後就要求對方馬上把這件東西交給自己。動產的交付,其實也是拖的時間越長越會發生一些不可預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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