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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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有什麼內容。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本市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財政墊付。儲備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k1pp7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