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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是什麼?

安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是什麼?

安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是什麼?

一、安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是什麼?

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是為了規範工傷保險市場,規範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

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工傷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經辦機構所需業務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

二、工傷鑑定的材料有哪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具體詳情如下: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衞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説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鑑定委員會;

3、勞動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鑑定,並把鑑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鑑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併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將鑑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鑑定的職工;

7、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複查鑑定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鑑定機構作出。

綜上所述,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辦理;工傷鑑定需要準備的材料很複雜,希望需要工傷鑑定的當事人可以仔細瞭解相關的規定,避免在鑑定的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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