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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須經債權人同意才能轉讓債務

民法典是否須經債權人同意才能轉讓債務

民法典是否須經債權人同意才能轉讓債務
民法典是否須經債權人同意才能轉讓債務
是的,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讓債務涉及合同義務的轉讓,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法將其合同的債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分為兩種形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免責的債務承擔,指民間借貸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在債務全部轉移的情況下,原借款人已經脱離原來的民間借貸合同關係,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實現此種債務轉移常見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債務人與第三人簽訂協議,由協議規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但是借款人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必須要經過出借人的同意,否則該協議不能生效。
2、並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指原借款人並沒有脱離民間借貸合同中債務關係,第三人與原借款人共同承擔債務。實踐中認為此種債務加入無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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