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技術保密協議 法律 關注:1.16W次 技術保密協議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勞動者承擔保守相關商業祕密、知識產權以及競業限制的義務,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所以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標籤: 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保密 技術 協議 設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6rje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