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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申請書理由原因

辭職申請書理由原因

辭職申請書理由原因
辭職申請書辭職原因怎麼寫

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單位,辭職的原因當然有很多,但是具體原因不用説明。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正常辭職是不需要具體原因的,只需要依法提前履行告知義務便可。正常情況下辭職是不需要進行補償或者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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