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申請書理由原因 法律 關注:1.62W次 辭職申請書辭職原因怎麼寫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單位,辭職的原因當然有很多,但是具體原因不用説明。《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正常辭職是不需要具體原因的,只需要依法提前履行告知義務便可。正常情況下辭職是不需要進行補償或者賠償的。 標籤: 勞動糾紛 申請書 辭職 勞動爭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34r30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