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工資服務 >最低工資 >

勞動報酬問題如何解決?

勞動報酬問題如何解決?

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可有以下解決方式。根據《勞動法》第7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法》第83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報酬問題如何解決?

由此可知,勞動爭議的解決分四個階段:(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既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第三方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以達成和解協議,但是協商並非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2)調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辦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也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3)仲裁,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當事人可以不經協商、調解程序,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4)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3條規定:勞動者研究調解仲裁法第47條第(1)項規定,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如果仲裁裁決涉及數項,每項涉及的數額均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應當按照終局裁決處理。

標籤: 勞動報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zi/zuidigongzi/vky6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