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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收費標準
一、民事(經濟)案件收費標準:
1、無財產標的的民事案件(不包括房產及涉外案件)基本收費不低於3000元涉及房
產案件基本收費不低於8000元涉及港、澳、台及其他涉外案件基本收費不低於10000元。
2、有財產標的的民事、經濟案件按標的比例收取代理費。具體數額可根據案件難易程度、
工作量大小和距離遠近等因素,在下列標準幅度內上下浮動,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數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的代理費可按下述標準的三倍收取。
3、本所律師曾經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代理費按上述收費標
準的酌減收取,酌減的費用比例不得超過原代理費的30。
4、民事、經濟案件執行代理,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1020收取。
二、刑事案件收取標準:
1、偵查階段會見收費為3000元,代為申訴控告收費1萬元,申請取保候審收費為5萬
2、審查起訴階段會見收費為3000元,申請調查取證和辯護收費為1萬
3、審判階段辯護收費為1萬5萬元。
上述三個階段的收費是指每個階段單獨委託的收費標準,如三個階段或二個階段同時委託的,可按照上述標準減低收費。
4、涉及財產的經濟犯罪案件,除基本收費以外,其涉按標的參照上述民事、經濟案件收取標準,另計收費。
5、外地刑事案件代理費(辯護費)為以上標準的2倍。在全國、省一級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為以上標準的5倍。
三、行政案件收費標準:
1、一般行政案件基本收費為1萬元。
2、疑難複雜或集團訴訟案件根據具體案情另行協商收費。
非訴法律事務收費標準:
代書起訴書收費不低於300元,答辯書、上訴答辯書、申訴書收費一般不低於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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