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合同 >

如果是勞動合同遺失了怎麼辦?

如果是勞動合同遺失了怎麼辦?

一、如果是勞動合同遺失了怎麼辦?

如果是勞動合同遺失了怎麼辦?

勞動合同丟失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再簽訂一份和原來一樣的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丟失,不影響申請勞動仲裁。沒有勞動合同,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用人單位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二、勞動合同公司沒有蓋章簽字有效嗎

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無效。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單位只蓋章不簽字的,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籤的字,而不是以個人名義訂立的合同,那麼這份合同就是對單位生效的。

如果公司持有的合同既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的,屬於未簽訂合同的情形,雖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訂合同支付二倍工資,但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在勞動者已經簽字的合同上簽字蓋章,導致勞動者舉證不能。因此,建議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即可。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丟失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再簽訂一份和原來一樣的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時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離職協議或者是離職合同,一般是簽訂一式兩份,一份勞動者持有,一份是單位持有備有兩年供使用。如果勞動者有正當的理由需要用到原來的離職協議或者合同的但是丟失需要補辦的使用的,可以向原單位的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協商處理。

標籤: 勞動合同 遺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hang/laodong/p3vy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