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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會變嗎?

工傷醫療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會變嗎?

工傷醫療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會變嗎?

一、工傷醫療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會變嗎?

是會變的,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醫療期。公費醫療期的時間由企業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醫療期的時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個月至24個月,嚴重工傷或職業病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36個月。工傷醫療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人員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過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傷殘等級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承擔費用。

二、賠償勞動者工傷的流程有什麼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醫療期間員工工資待遇是會變的,支付工傷賠償款之前,需要先給員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認工傷等級。工傷賠償款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若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賠償的費用由單位自行支付,遇到單位不給工傷賠償的情形,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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