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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為親屬代理嗎?

律師可以為親屬代理嗎?

一、律師可以為親屬代理嗎?

律師可以為親屬代理嗎?

可以。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從第五十八條規定可以看出,若要委託親屬作為訴訟代理人,該親屬需為當事人的“近親屬”才可以。

二、代理人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條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因此,若想委託親屬作為訴訟代理人,須在上述近親屬範圍內委託才可以。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五條規定:“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係以及其他有撫養、贍養關係的親屬,可以當事人近親屬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故除了父母、子女等直系血親及配偶,還可以委託(堂、表)兄弟姐妹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作為訴訟代理人蔘加訴訟。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並不是説只有律師才能夠成為委託訴訟代理人的,當然了,律師也是可以為其清楚來進行代理人,這都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規定允許的,並不是屬於迴避的事由。

標籤: 代理 律師 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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