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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一、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委託,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等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發包人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

1、工程勘察:是指為了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對地形、地質及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評定,並提供可行性評價與建設所需的勘察成果資料;以及進行巖土工程勘察設計處理、監測的活動。

2、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的責任有哪些?

(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內約定實際損失的某一百分比。

(3)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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