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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20年房子歸誰

居住20年房子歸誰

房屋歸屬於房屋所有權人,即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人。因為我國的不動產適用登記取得制度。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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