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人可以是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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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服務人可以是個人嗎?
物業服務人可以是個人。物業服務合同是業主團體與物業服務企業就共有部位維護、管理、維修等事項簽訂的委託合同。
1、物業服務企業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有效。
2、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有效。
物業服務人的義務類型包括一般義務、信息公開義務等。
1、物業服務人的一般義務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2、物業服務人信息公開義務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二、物業服務合同一般寫有哪些內容?
物業服務合同一般內容具體如下:
1、物業管理事項,主要包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與管理,物業共用設備設施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環境衞生、綠地綠化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協助管理事項的服務,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專項維修資金的代管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2、服務質量,即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的質量上的具體要求;
3、服務費用,目前主要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來計算,二是按照每户多少元來計算;
4、雙方的權利義務;
5、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6、物業管理用房;
7、合同期限,期限條款應當儘量明確、具體,或者明確規定計算期限的方法;
8、違約責任,即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物業公司如果要和小區的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話,那麼是可以的,只不過説需要通過書面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在物業合同當中需要明確一下物業管理的事項,還有就是服務的質量和服務的費用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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