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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便民辦税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

關於實施便民辦税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

關於實施便民辦税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

關於實施便民辦税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

根據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税務總局針對今年上半年減税降費政策落實中納税人、繳費人反映的問題,檢視並整改推出第一批10條便民辦税繳費新舉措,以更好地服務納税人、繳費人。

頒佈單位:國家税務總局

文       號:税總函[2019]223號

頒佈時間:2019-07-23

實施時間:2019-07-23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國家税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税務局,國家税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根據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税務總局針對今年上半年減税降費政策落實中納税人、繳費人反映的問題,檢視並整改推出第一批10條便民辦税繳費新舉措,以更好地服務納税人、繳費人。

一、推行税收優惠清單式管理。税務總局推行税收優惠政策“清單式”管理,不定期公佈税收優惠事項清單,除依法須税務機關核准和向税務機關備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納税人、繳費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二、擴大出口退税無紙化申報範圍。在企業自願的基礎上,各省税務機關進一步在一類、二類、三類出口企業中擴大無紙化退税申報的範圍。

三、優化增值税發票查驗平台功能。税務總局優化增值税發票查驗平台功能,納税人可查詢5年內增值税專用發票、增值税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信息。集成各省税務機關發票查驗平台登錄界面,納税人可通過統一入口查詢各省税務機關自印發票信息。

四、提供應抵扣發票信息提醒服務。税務總局優化增值税發票選擇確認平台,增加當期應抵扣發票信息提醒功能,避免當期應抵扣發票超過抵扣期限造成納税人損失。

五、推動辦税事項容缺辦理。税務總局明確“容缺辦理”事項、適用對象及其標準,納税人、繳費人辦税資料不齊全時,只要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可“先辦理、後補缺”,納税人、繳費人作出資料補正書面承諾,可按正常程序辦理。

六、規範統一自助辦税事項。税務總局規範統一自助辦税終端(機)的服務功能、應用界面、運行管理等,拓展納税人、繳費人自助辦理事項,逐步實現90%的常辦涉税事項可在自助辦税終端(機)辦理。有條件地區可探索與金融機構場地共用等合作模式,增加自助辦税終端(機)佈局及數量。

七、探索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税務總局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對納税人需提供的有關涉税證明,以書面形式將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納税人,納税人書面承諾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可免於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推行納税人網上解鎖報税盤。税務總局優化增值税發票管理新系統,增加納税人端異常清卡解鎖功能,納税人報税盤異常鎖死時,可網上申請解鎖,税務機關根據規定流程核實處理,排除風險後及時解鎖。

九、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税和房產税合併申報。税務總局合併城鎮土地使用税和房產税納税申報表,各省税務機關統一城鎮土地使用税和房產税納税期限,減少納税人申報次數。

十、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力度。各省税務機關加強與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溝通,市場主體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時,同步採集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税務機關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無需再次進行實名信息採集。

各級税務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部署,按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認真落實減税降費各項政策規定,把檢視問題貫穿始終,進一步轉變作風,切實抓好便民辦税繳費10條新舉措的落地生效,真正為納税人和繳費人辦實事、解難題,確保主題教育工作取得實效,確保減税降費政策落地生根。

國家税務總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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