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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債務的承擔

離婚前債務的承擔

離婚前債務如何承擔,要看是否為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前債務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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