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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盜竊犯罪中其他主犯怎麼認定

共同盜竊犯罪中其他主犯怎麼認定

共同盜竊犯罪中的主犯,除了盜竊集團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還包括在其他共同盜竊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從司法實踐來看,在一般共同盜竊犯罪中,下列幾種情況的盜竊分子,可以認定為主犯。
一是盜竊犯罪的發起者和操縱者。
二是盜竊犯罪的邀約者和糾集者。
三是在共同盜竊中起主要作用的其他成員。
四是情節嚴重的教唆犯。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六條

共同盜竊犯罪中其他主犯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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