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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社保補繳申請書

離職社保補繳申請書

離職社保補繳申請書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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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申請書

一個月前提交辭職申請書,不需要領導批就可以能辭職。
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提出辭職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依法提出辭職申請後,公司應積極的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無權拒絕員工的離職申請。
如果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例如:保留完整的快遞單、對方回覆的郵件,尤其是使用公司提供的辦公郵箱發送郵件的,為防止公司單方面關閉郵箱導致無法取證,應提前導出或轉發備存。
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複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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