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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合同解僱賠償標準

終身合同解僱賠償標準

終身合同解僱賠償標準
終身合同在勞動法上被稱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辭退
員工的情形有13種。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用人單位在合同期內無理由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的工資計算。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裏所説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但是,如果員工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達到有關辭退的規定,即使是終身合同,也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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