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失公平的協議簽了是否有效呢
-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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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與合同可訴請法院撤銷,即顯失公平的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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