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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職業病鑑定要什麼材料

申請職業病鑑定要什麼材料

若勞動者長期從事一項工作的話,則是很容易患上職業病的,因此有些單位出於人性化考慮,隔一段時間就會對員工進行換崗,以避免職業病的發病率。而實踐中,經過職業病認定之後,還需要做出實際的鑑定,確定職業病程度,此時就需要申請人提供鑑定材料了。那通常情況下申請職業病鑑定要什麼材料?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申請職業病鑑定要什麼材料

一、申請職業病鑑定要什麼材料

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鑑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關資料。

二、申請職業病鑑定要注意什麼

1、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受工傷認定申請時,若申請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應當受理。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確認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再那個調查核實。

5、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衞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鑑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職業病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一般都是在確認構成職業病之後進行的,現實中由於每個勞動者患職業病的情況不同,因此需要針對不同的情況作出賠償,這樣才是合理、公平的。當然要是在這方面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其實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

標籤: 材料 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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