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加班時間不能超過多少
-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關注:5.62K次
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加班時間,即將出台的實施細則可能增加。
目前仍適用原《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laodongjieda/zhengyijieda/v5r85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