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還是44小時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關注:3W次 勞動法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標籤: 勞動爭議 勞動糾紛 時間 勞動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laodongjieda/zhengyijieda/ew4yl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