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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撫養權帶走小孩如何處理?

沒有撫養權帶走小孩如何處理?

沒有撫養權帶走小孩如何處理?

離婚案件本身就是一個十分難解決的民事糾紛,一般在解決這類案件的時候更鼓勵自行去商議解決,如果雙方不能解決問題就需要法院的強制性依法處置,在糾紛過程中主要的問題就是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那沒有撫養權帶走小孩如何處理?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沒有撫養權帶走小孩如何處理?

1、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和探視權問題應該合理協商解決。

2、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3、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帶走孩子受哪些因素影響

離婚後,不少離異者私自帶走孩子,主要是受以下四種情形的影響:

1、直接撫養的一方片面地理解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給了自己,就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完全與對方切斷關係。對方探視孩子被認為是對其權利的侵犯,於是,想方設法阻礙對方行使其探視權。

2、封建傳統思想嚴重,把孩子尤其是男孩,當作傳宗接代的工具。如果男孩由男方直接撫養,女方探視孩子時,男方會認為女方想借機把孩子“搶”走。非常排斥女方接近孩子。

3、導致雙方當事人離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的過錯造成的,那麼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讓探視孩子當作報復、懲罰對方的武器,“誰叫他(她)和我離婚,偏不讓他(她)看孩子。”

4、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對孩子進行錯誤的教育和引導,使孩子對不直接撫養其的父或母感情淡漠或印象很壞,從而使孩子拒絕接受對方探視。

此外,實際生活其他一些特殊情況也阻礙了探視權的執行。

三、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帶走孩子違法

沒有撫養權私自帶走孩子,則侵犯了對方作為父親或母親的探視權、撫養權,也變相剝奪了孩子的親權,這是違法的。

但是這個實踐中很難認定,因為行為違法層面很難鑑定。

在離婚之後如果有小孩就需要解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在解決的過程中很多雙方夫婦都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是事實是不能同時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因此就需要依法來進行判決,如果強制性帶走小孩就要追究法律責任。

標籤: 小孩 帶走 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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