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該怎麼舉證 離婚 關注:4.27K次 第一類當事人陳述,主要包括法庭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婚姻狀況、夫妻感情所做的陳述;第二類書證,包括證詞、情書;第三類物證,主要為反映一方有過錯的照片;第四類視聽資料,包括錄音及手機短信。 標籤: 婚姻家庭 離婚 舉證 損害賠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lihun/kpwz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