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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丈夫家暴怎麼處理?

遇到丈夫家暴怎麼處理?

一、遇到家人家暴怎麼處理

遇到丈夫家暴怎麼處理?

1、投訴、反映和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2、報案和起訴。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可以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或者向基層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事人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二、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麼作用

人民法院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方面能夠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人也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明確指引,使申請人知道被申請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時,可以向法院尋求幫助;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能夠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被申請者,也就是家庭暴力加害人產生一定的震懾作用,使被申請人知道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只是其和申請人之間的事情,而是有代表過國家公權力的人民法院在執行。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總之,法院對實施家暴者絕不姑息。

遇到家暴絕不可以抱着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藏着掖着。這樣做會助長加害人的囂張氣焰從而做出更加危險的行為。應該積極的尋求法律的幫助予以反擊。絕不姑息家庭暴力行為。

標籤: 丈夫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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