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解答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我國父母強迫婚姻怎麼處理

我國父母強迫婚姻怎麼處理

父母強迫子女結婚違法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我國父母強迫婚姻怎麼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jiashijieda/yow0n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