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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一年內復婚財產怎麼説

離婚後一年內復婚財產怎麼説

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後復婚前這段時間不屬於婚姻存續期間,個人獲得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復婚後獲得的工資、獎金以及各種收益、贈與、繼承等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夫妻婚後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後一年內復婚財產怎麼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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