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給陪產假 法律 關注:4.3K次 請問男方有無陪產假,要是用人單位不給予陪產假怎麼辦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標籤: 用人單位 勞動糾紛 工資福利 產假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y15zy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