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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該怎麼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

用人單位應該怎麼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該怎麼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該怎麼做?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經辦機構備案。對於重傷和死亡事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組織經辦機構到現場調查核實情況。  
2、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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