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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和申請勞動仲裁有什麼分別

申請法律援助和申請勞動仲裁有什麼分別

申請法律援助和申請勞動仲裁有什麼分別
申請法律援助和申請勞動仲裁有什麼分別
1、法律援助和勞動仲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2、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3、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1)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2)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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