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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工傷糾紛

借條工傷糾紛

借條工傷糾紛
借條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一)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二)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借條可以説是證明借貸關係的憑證,但很多時候出借人出於各種原因的考慮,可能沒有要求借款人打借條,而日後一旦出現問題,出借人就很難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過,此時雖然沒有借條,但若能收集提供其他的證據,形成了證據鏈,那麼追回借款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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