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人事爭議仲裁委職責 法律 關注:2.39W次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職責(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標籤: 勞動糾紛 漣源市 人事 勞動爭議 仲裁委 爭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4z3nvg.html